首页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使用的通知

  • 珠海市教育局
  • 2022-01-05 17:15
  • 阅读 1649
分享到: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中学、市体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和《珠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珠教〔2020〕4号)规定,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使用要求,现予以公布。相关要求从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开始实施。关于中考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使用要求,以此通知为准。请各区、各学校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并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对中考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要求汇总表.xls


  珠海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9日


上一篇: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下一篇: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珠海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

发布评论

还能输入 140

用户评论